自從我十歲開始,就有一個簡單的志願。心想有一天,我要當一位知名的律師,當
然我知道我將走上一條艱苦的路。
我之所以想當一位律師,是因為我想運用我的法律知識,為這個世界帶來一點和平和正義,塑造一個公平祥和的世界,讓大家高枕無憂;另一個原因是因為我喜愛辯論,所以決定當一名律師,我相信三十年後我一定會達成這夢寐以求的願望。
「願要大,志要堅,氣要柔,心要細。」我時常用這句來提醒我自己。告訴自己許的願要大,要廣,如此才能讓我有充分的時間與空間作修改;其次,志要堅,下了志願就要有始有終,不可以半途而廢;然後我的氣要輕柔,控制自己的情緒,不要隨便亂生氣;最後心要細,要時常為別人著想,觀察要細微,設想要周到,行為要斯文。假如這些我都能做得很好,那我長大一定是個既偉大又體貼的律師。
自今起,我要用功讀書,努力不懈,進入哈佛,拿到博士學位,考到律師執照,當一個人人知曉,永不放棄的律師。